建筑施工員基礎知識總結,施工員需要掌握的知識!
建筑施工員基礎知識:
1、施工日志包括內容:當日施工部位、內容、進度、作業動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進出場情況、取樣情況、設計變更、經濟技術簽證情況、交底情況、質量、安全施工情況、材料檢驗、試驗情況、上級或政府有無來現場檢查施工生產情況、勞動力安排情況等。
2、一般土建工程包含: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層面。
3、施工現場管理包括:現場的平面布置與劃分;場地;道路;封閉管理;臨時設施;臨時設施的搭設與使用管理;現場的衛生與防疫;五牌一圖與兩欄一報;警示標牌布置;材料堆放;環境保護。
4、主體結構施工中質量控制要點:(1)砌筑工程:注意軸線位置偏移、基礎頂面和樓面標高、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水平灰縫垂直度和厚度、垂直灰縫寬度。磚砌體應橫平豎直、砂漿飽滿,內外搭砌、接槎牢固。任一組試塊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的75%.(2)砼工程:鋼筋規格型號、長度、錨固、搭接、加密區間、間距等應符合規范和設計;鋼筋交叉點綁扎牢固;梁、柱的箍筋應與受力筋保持垂直且箍筋彎鉤疊合處應錯開放置;基礎底板鋼筋綁扎時應彎鉤朝上,當鋼筋有彎起直段時宜設聯系筋,防止直段倒斜。砼的強度,砼結構軸線位置、垂直度、標高、表面平整度等應符合規范和設計。
5、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內容:建筑總平圖已建和擬建的地下和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及管線等、測量放線標樁,永久水準點位置、起重機械開行路線、控制范圍及垂直運輸設施的位置,構件、材料、加工半成品及施工機具的堆場,生產和生活用臨時設施,包括攪拌站、各種加工棚、倉庫、辦公室、道路、供水管線、供電線路、宿舍、食堂、消防設施、安全設施及其他需要搭建或建造的各種設施。
6、對民工進行安全管理:解決思想認識;對新招民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崗前教育;根據國家和行業的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必須加強監督檢查。
7、工地上的工種:鋼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木工、電工、油漆工、水暖工、架子工(搭設腳手架)、機械工、測量放線工以及輔(雜)工等等。
8、三寶: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四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溝、坑、槽、深基礎周邊;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
9、五大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絞傷、觸電、土方坍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群眾沒有受到教育;責任人未受處理;未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10、三級教育:公司安全基礎知識、法律法規;項目部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班組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各項安全制度。
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工、司機、司索指揮、施工電梯司機、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操作工、場內機動車駕駛人員等。
12、構造柱一般設置位置:外墻四角,錯層部位橫墻與外縱墻交接處,大房間內外墻交接處,較大洞口兩側。設置間距不宜大于4M,或不大于墻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關的規范執行;與圈梁有可靠的連接。宜設構造柱的:(1)受力或穩定性不足的小墻垛,(2)跨度較大的梁下墻體的厚度受限制時,于梁下設置,(3)墻體高厚的自承重墻或風荷載較大時,在墻的適當部位設置間距不大于4M的帶壁構造柱。構造柱沿高度橫向支點的距離與此同時與構造柱截面寬度之比不宜大于30。
13、砼結構施工縫留位置: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部位,柱留水平縫,梁板、墻留垂直縫。(1)柱:基礎頂面、梁的下面或無梁蓋柱帽的下面、吊車梁牛腿、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框架結構中,可以留在梁彎入柱內的負筋下端,以便于鋼筋綁扎;(2)與板連成整體的高超過1米的大截面砼梁留在板面以下20~30毫米處;(3)單向板:平行于板的短邊任意位置,(4)有主次梁的樓板:次梁跨中間處,(5)墻: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或縱橫墻交接處;(6)樓梯:踏步跑處或平臺梁上;(7)水池池壁:高出底板表面200mm~500mm的豎壁上;(8)受力樓板、大體積混凝土、拱、殼、倉、設備基礎、多層剛架及其他復雜結構按設計要求留置。
14、砼的質量缺陷和處理:缺陷有蜂窩、麻面、孔洞、露筋、爛根、酥松脫落、縫隙、夾層、缺棱掉角、松頂,表面不平整、剪力墻位移傾斜、凹凸、鼓脹、預埋鐵件空鼓、強度不夠,均質性差;處理:(1)表面抹漿修補:一般缺陷,鑿除松散砼和軟弱漿膜,清凈濕潤,用1:2或1:2.5水泥砂漿抹面修整平順;(2)細石混凝土填補:嚴重缺陷,鑿除松散砼和軟弱漿膜,清凈濕潤,支模用比原來強度高一級的細石混凝土填補搗實(3)依據裂縫程度用水泥灌漿和化學灌漿修補:寬度大于0.5毫米裂縫用水泥灌漿,寬度小于0.5毫米裂縫用化學灌漿;(4)依據實際情況采取其他相應加固或補強措施。
15、屋面卷材防水基層要求:預制砼結構應有較好的剛度,現澆砼結構屋面宜連續澆搗,不留施工縫,振搗密實,基層表面平整,凹凸不平處應找平,找平層強度符合規范要求,不起砂,不開裂,表面干凈無建渣垃圾、排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基層須干燥,女兒墻留有防水卷材收頭槽。基層與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和基層的轉角處均應做成圓弧。內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圍做成略低的凹坑。
16、預制管樁打樁順序:依據地基土質、樁基平面布置、樁的尺寸、密集程度、深度及施工現場因素確定。標高不一的樁宜先深后淺;規格不同的樁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當樁中心距不大于4倍樁徑時先中間向對稱的兩側施打或由中間向四周施打,樁數較多時分區段施打,當樁中心距大于4倍樁徑時,可采用上述兩種打樁順序,也可采用逐排打設或兩側同時向中間施打;先密集區域后稀疏區域。
17、地基、基礎的區別:地基:是基礎下面承受荷載的土體或巖體,承受由基礎傳來的建筑物的全部荷載,分直接承受荷載的持力層和持力層以下的下臥層;基礎:建筑物底部與土層直接接觸的、承受建筑物全部荷載的承重構件,它的作用是把建筑上部荷載傳給地基。
18、樓梯組成:由3部分組成,樓梯段、樓梯平臺、欄桿(欄板)和扶手。
19、砼中隨意加水導致水灰比過大、造成砼強度下降;使砼泌水離析,影響砼的和易性。
20、砼中可加的外加劑:減水劑、早強劑、引氣劑、緩凝劑、防凍劑、膨脹劑。
21、砼中各組成材料的作用:水泥和水組成水泥漿,包裹在沙、石表面并填充空隙,砼硬化前,水泥漿起潤滑作用,賦予砼拌合物流動性,砼硬化后,起膠結作用,把沙石膠結成整體。沙和石構成砼骨架,起支撐作用及抵抗水泥漿收縮作用,沙石逐級填充,形成理想密實狀態,節約水泥漿的用量。
22、需要專家論證的施工方案:(1)開挖超過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的深基坑工程或地質條件、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的高大模板工程;(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深水作業工程;.城市拆遷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23、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項目:腳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吊裝作業、塔吊、物料提升機、及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與拆除,基礎和附著的設計,孔洞臨邊防護,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項目。
24、屋面工程一般施工工序:屋面工程工序一般施工圖會確定,通常情況有結構層、找平層、結合層、防水層、保溫層、保護層。有時保溫層位于結構層與防水層之間。
25、鋼筋工程一般施工工序:現澆結構中,先綁柱、墻筋,再綁主梁、次梁筋,最后綁板筋。鋼筋安裝程序:劃線,擺筋,穿箍,安墊塊,綁扎。
26、土方回填:(1)處理填方區基底:清除淤泥、雜物、樹皮草根等腐敗物質、排除積水,防止地表水流入,(2)填土盡量用同類土且控制土的含水率在最佳含水量范圍內,(3)填土從最低處開始由向上整個寬度分層鋪填碾壓、夯實。(4)地形起伏處做好接槎或修階梯邊坡,(5)填土應預備一定下沉高度,以備行車過路堆物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體逐層落密實,(6)基坑基槽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分層回填、夯實。(7)管溝回填應先人工夯實管周圍土,再從管兩邊同時進行,直至管頂0.5米以上,在不損壞管時用機械回填夯實。
27、模板拆除順序:遵循“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非承重后拆承重”原則。先拆側模板,后拆底模板。框架結構模板的拆除順序一般是柱、樓板、梁側模、梁底模。
28、抹灰工程的施工工序:基層處理;彈準線;抹灰餅、沖筋;抹底層灰;抹中層灰;抹面層灰
29、腳手架拆除順序:后搭先拆,先搭后拆、由上而下(嚴禁上下同時進行)、先加固后拆、由外向里原則。拆除腳手架應先拆除擋腳板,再拆腳手板、護身欄桿、剪刀撐、小橫桿、大橫桿、立桿,最后拆拉結點,當拆至腳手架下部最后一節立桿時要先設臨時支撐加固,再拆拉結點。大片架子拆除后所預留的斜道、上料平臺、通道等,要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先進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確保其完整,安全和穩定。
30、多孔磚與空心磚的區別:1)兩種磚孔洞率要求均為等于或大于15%;(2)多孔磚孔的尺寸小而數量多、常用于承重部位,而空心磚孔的尺寸大而數量小、常用于非承重部位。
一、連梁和框架梁的區別是什么?
連梁是指兩端與剪力墻相連且跨高比小于5的梁(具體條文詳見“高規”第7.1.8條);框架梁是指兩端與框架柱相連的梁,或者兩端與剪力墻相連但跨高比不小于5的梁。
兩者相同之處在于:一方面從概念設計的角度來說,在抗震時都希望首先在框架梁或連梁上出現塑性鉸而不是在框架柱或剪力墻上,即所謂“強柱弱梁”或“強墻弱連梁”;另一方面從構造的角度來說,兩者都必須滿足抗震的構造要求,具體說來框架梁和連梁的縱向鋼筋(包括梁底和梁頂的鋼筋)在錨入支座時都必須滿足抗震的錨固長度的要求,對應于相同的抗震等級框架梁和連梁箍筋的直徑和加密區間距的要求是一樣的。
兩者不相同之處在于,在抗震設計時,允許連梁的剛度有大幅度的降低,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讓其退出工作,但是框架梁的剛度只允許有限度的降低,且不允許其退出工作,所以規范規定次梁是不宜搭在連梁上的,但是次梁是可以搭在框架梁上的。一般說來連梁的跨高比較小(小于5),以傳遞剪力為主,所以規范對連梁在構造上作了一些與框架梁不同的規定,一是要求連梁的箍筋是全長加密而框架梁可以分為加密區和非加密區,二是對連梁的腰筋作了明確的規定即“墻體水平分布鋼筋應作為連梁的腰筋在連梁范圍內拉通連續配置;當連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時,其兩側面沿梁高范圍設置的縱向構造鋼筋(腰筋)的直徑不應小于10mm,間距不應大于200mm;對跨高比不大于2.5的連梁,梁兩側的縱向構造鋼筋(腰筋)的面積配筋率不應小于0.3%”且將其納入了強條的規定,而框架梁的腰筋只要滿足“當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時,在梁的兩個側面應沿高度配置縱向構造鋼筋,每側縱向構造鋼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鋼筋及架立鋼筋)的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腹板截面面積bhw的0.1%,且其間距不宜大于200mm。”且不是強條的規定。
在施工圖審查的過程中發現設計人常犯的錯誤有:一是把兩端與剪力墻相連且跨高比小于5的梁編成了框架梁,而且箍筋有加密區和非加密區,或把跨高比不小于5的梁編成了連梁;二是在連梁的配筋表中不區分連梁的高度和跨高比而籠統的在說明中交待一句“連梁腰筋同剪力墻的水平鋼筋”,這時如果連梁中有梁高大于700mm或跨高比不大于2.5而剪力墻墻身配筋率小于0.3%或水平分布筋的直徑不大于8mm時,容易違反“高規”第7.2.26條的規定,而且該條還是強條,這應引起設計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