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三蘇遺址遺眉山市三蘇遺址遺跡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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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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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眉山市三蘇遺址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經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眉山市三蘇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9月1日生效,標志著眉山市三蘇遺址保護有法可依。
據眉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席陳健介紹,近年來,眉山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建設東坡文化核心圈、建設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建設戰略。眉山迫切需要立法加強對三蘇相關文物的保護,使文物活起來。
據悉,《條例》通過嚴格論證,確定了第一批三蘇遺址名錄,包括三蘇祠、中巖寺懸崖造像、蘇墓、連鰲山石刻、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重瞳觀。《條例》規定,三蘇遺址遺址保護名錄應當根據考古發掘和研究成果及時補充。東坡區修文鎮蘇氏遺跡目前正在進行考古研究,預計將依法納入三蘇遺址保護。
同時,《條例》根據保護優先原則,創新保護措施,建立了三蘇遺址分級保護原則,規定三蘇遺址保護范圍內的土地應當依法調整為文物用地,限制影響遺址特征和環境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詳細闡述了現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對文物保護單位的規劃、建設營,有效解決了三蘇遺址特別是三蘇祠的長期管理問題。
此外,根據合理利用的原則,《條例》努力在遺址遺跡的利用和傳承上取得突破。《條例》規定,眉山市中心城市規劃建設應體現三蘇文化元素,鼓勵學術研究、文藝創作、文化創意產品,鼓勵探索三蘇文化內涵和價值,促進文化旅游一體化發展,充分發揮遺址教育基地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條例》通過地方立法確定了眉山傳統東坡文化節。《條例》還明確了眉山市、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遺址護理人和用戶的職能和責任,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和報告三蘇遺址的損壞和損壞。
眉山市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局、市文物局局長劉友紅表示,三蘇遺址是三蘇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寶貴的文化資源,是實施眉山文化城市戰略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