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首部地方法規表決通過:保護古城 擅拆古建重罰
中安在線訊據新安晚報報道,作為全國四大歷史古城之一、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國家5A級景區,歙縣徽州古城有千年“府縣同城”的歷史,留下大量歷史街區及古建筑等,古城墻還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然而,徽州古城保護面臨很多難題和尷尬,亟需明確法規保護管理。今年,黃山市立法聚焦徽州古城保護,8月30日下午,《黃山市徽州古城保護條例(草案)》獲表決通過,將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有望年內實施。
立法保護勢在必行
“古城保護范圍內,現有縣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0處,其中省保和國保有16處。”歙縣文物局局長程平稱,歙縣古城長期“府縣同城”,也是徽文化主要發源地和核心區域。
也因此,歙縣古城和山西平遙、云南麗江、四川閬中并稱全國四大歷史古城,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區,國家5A級重點風景區。歙縣古城辦主任吳鵬稱,歙縣古城墻正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目前已到了完善保護規劃和申遺文本階段。
然而,歙縣古城保護面臨尷尬,劉宏軍等黃山市人大代表調研后,認為古城保護與利用矛盾突出。歷史建筑多且產權混雜,多為磚木結構,維修難度大,利用率不高,陸續成為危房,居民希望拆舊房建新房的越來越多。同時,古建筑自然侵蝕和人為毀壞嚴重,保護資金缺乏,對隨意拆改建、亂搭建等行為無法規約束。
“制定一部有針對性的徽州古城保護法規勢在必行。”今年初,黃山市兩會期間,劉宏軍領頭、20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提請啟動立法程序,依法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曾到外地學習借鑒
“今年2月提案。”8月30日,劉宏軍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山西平遙、四川閬中、云南麗江、山西大同、山東臺兒莊等古城都制定了相應的管理保護條例,為古城的保護和利用提供了法律基礎。
為此,黃山市、歙縣兩級人大、政府先后多次實地調研,多次召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部門、居民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也召開立法專家座談會,請法律界專家學者及環保、規劃人員參加,聽取意見建議。
8月29日,記者在探訪中,看到古城內存在電線裸露凌亂、衣服到處晾曬、沿街危房破舊毀壞、店招及遮陰篷破舊等現象,與古城風貌很不和諧。對此,歙縣相關負責人稱,將通過立法整合各方力量,綜合整治這些問題。
“出臺這個條例,目的是要依法依規保護和利用好古城,同時也要方便服務原住民,有可操作性。”歙縣人大相關負責人稱,立法機構人員還前往閬中、平遙等地,學習借鑒依法保護管理古城的經驗。同時幾易其稿,充分吸收了各界意見和建議,形成《黃山市徽州古城保護條例(草案)》,并反復審查和修改完善。
擅拆古建將受處罰
8月30日,黃山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了《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草案)》,并表決通過。按照立法程序,草案還將提交省人大,進行審查、批準。獲批后,將由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公布實施。
《歙縣徽州古城保護條例(草案)》對徽州古城的定義、范圍等做了明確界定,對規劃、保護、建設、管理、游覽、經營做了明確要求。其中,明確歙縣政府需安排資金用于古城保護,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資助、提供服務等方式參與保護管理和利用。
“傳統歷史街巷名稱,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對古城墻及遺跡遺址要建立安全監測機制和具體保護措施;核心保護區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散養寵物……”草案對古城建筑及街區保護要求明確。
今后,徽州古城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筑,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磚、木、雕等建筑構件,不得擅自拆除,違反的要處罰并限期恢復,對逾期不執行的會指定有能力單位代為履行,違法者承擔所需費用。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且承擔賠償責任,有保護管理職責的工作人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將予以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表決通過后,黃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程迎峰表示,這是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決通過的首部地方法規,將按規定抓緊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爭取年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