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木構件防蟲防腐處理措施
木材防腐防蟲
維修時應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古建筑木結構受潮腐爛或蟲蛀:
一、從結構上改善通風防潮條件,使木結構始終保持干燥。
二、用防腐防蟲劑處理易受潮腐爛或蟲蛀的木結構。
防腐防蟲劑要求
一、應能防腐、殺蟲,或對害蟲有驅避作用,且療效高且持久;
二、對人畜無害,不污染環境;
三、無助燃燒、霜凍或腐蝕木材,
四、無色或淺色,對油漆、彩畫無影響。
古建筑木結構的防腐防蟲劑應按表5計算.1.3選用,也可采用其他低毒高效藥劑。若用桐油作隔潮防腐劑,宜添加5%的五氣酚鈉或菊酯。
防腐、防蟲處理的關鍵部位
一、不落架工程局部處理
1.柱腳表面腐爛處理:去除腐爛的木材后,在柱腳周圍涂上高含量的水溶性漿膏,用繃帶密封,使藥物向內滲透和擴散。
2.柱腳心腐處理:氯化苦熏蒸。施藥時,柱腳周圍應密封,藥劑應達到柱腳的中心。一次性施藥可保持3~5年,必要時可定期更換;
3.柱頭及其毛口的處理;濃縮液可以注入柱頭和毛口,使其自然滲透和擴散。
二、落架大修或搬遷工程中的木柱處理
無論是繼續使用舊柱還是更換新柱,都應采用浸注法處理一次處理的有效期,應考慮50年。
在古建筑中,檁條、椽子和桶的防腐或防蟲應在重新油漆或彩繪前進行全面噴涂。對于梁的榫頭和埋在墻上的構件端部,仍采用刺孔壓注法進行局部處理。
三、屋面木基層的防腐防蟲應以木材與灰背接觸的部位和易受雨水浸濕的部件為重點,并按以下方法進行處理:
1、對望板、扶脊木、角梁、由峰等上表面,應采用噴涂法處理;
二、對角梁、檐椽、封檐板等構件,應采用壓注法處理;
灰青屋頂不得用含氟化鈉和五氯酚鈉的藥劑處理。
四、古建筑中小木材作為防腐或防蟲的一部分,應采用速效、無害、無臭、無刺激性藥物。處理時可采用以下方法:
1.門窗:榫頭部分可采用針注法處理。如有必要,其余部分也可采用噴涂法處理。如果新配置的門窗材料是易腐樹種,可采用壓注法處理。
2.天花、藻井:下表面易受蟲害,應采用熏蒸法處理;上表面易受菌腐,應采用壓注噴霧法處理。
3.對于其他做工精美的小木材,應采用菊酯或微量添加防腐香料的藥劑進行注射或噴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