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保護對策
古建筑是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國家文明的重要標志,是全人類共同的寶貴財富。它不僅遺留下了人類文明進步的歷史痕跡,也同時預示著人類未來發展進步的方向。它是屬于全人類的寶貴財富,對其進行科學的防火保護是全民共同的責任。
在古建筑的各項保護工作中,防火保護毋庸置疑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由于古建筑物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及價值特性,與現代建筑物相比,在防火安全保護工作上有截然不同的重要特性。例如,古建筑是罕見的無法替代的財產,發生火災后,具有不可再生性。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提高對古建筑消防設計、規劃、保護工作的重視。
古建筑的地理及環境安全特性
古建筑及古建筑群所處的地理位置及周邊環境、氣候等因素,如地形、地貌、洪水、雷擊、水源等,由于歷史背景及長期變遷等原因,與現代建筑物的相關條件截然不同,對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有重要的影響。大多數的古建筑遠離城鎮,建于環境幽靜的高山深谷之中,地理位置偏僻,道路崎嶇坎坷,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車輛難以通行。即使座落在城區的古建筑,由于歷史的原因,也大都地處成片民居包圍之中,如太原的崇善寺與周圍的民用建筑只有一墻之隔,防火間距不足,對古建筑構成了嚴重威脅,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會形成火燒連營之勢。
從防火安全的先天及后天條件上看,古建筑的整體消防安全可靠度均已大幅降低。又因其“客觀的存在”,使得改變、改造其結構、增設消防安全設施相對困難。如何既不破壞古建筑物原貌,又能真正達到其防火安全的指標;如何在有限的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加強對古建筑物的防火保護,應是深入研討、亟待解決的問題。
古建筑結構、材料安全特性
文物古建筑大多為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耐火性能極差。以山西為例,該省18118處文物建筑中磚木結構的就有9000余處,宋、元以前的地上文物建筑占全國的72.6%,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國保)有119處,木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就有93處。無論是歸屬于何種形式的古建筑物,其結構及使用材料均已年久老化,斑駁陳舊。因此發生火災后,在確保人員疏散、結構完整等安全目標外,還要盡量維護其特有的價值,其難度是相當大的。雖然,古建筑物在火災發生幾率上平均小于現代建筑物,但其火災破壞性不論從時間、速度、程度上均遠大于現代建筑物。
2003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遺產”武當山古建筑群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宮發生大火,最有價值的主殿三間共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為灰燼,周邊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響。2003年3月,大同市廣靈縣文廟發生火災,由于該縣沒有消防隊,再加上水源缺乏,導致文廟大殿付之一炬。因此對古建筑物老化、陳舊的因素,在設計、規劃、保護中要予以充分考慮。
社會變遷及經濟發展等因素,使得古建筑物喪失其原有的時代定位,由現代人來規劃設計其防火措施,在達到的目的與目標上均已不同。特別是在整體效益上,要對有關經濟效益性、社會安全性以及文明價值性予以有機統一。如何從傳承過去、保障現代、發展未來中找到平衡,真正做到全面性防火安全保護就必須要具有現實和前瞻性的思維和意識。
古建筑與現代文明結合的特性
人類文明的發展是連續的、不間斷的,現代文明與科學技術如何應用和體現在古代建筑的防火安全保障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筆者認為必須從古建筑物的深度內涵上尋求突破,找出癥結,解決問題。
1、古建筑防火工作的新理念
由于古建筑與現代建筑的防火措施截然不同,要達成整體防火安全的效益,在理念上就必需有新的認識,才能有新的作為,提升整體安全性。借鑒國際上古建筑保護的方法以及筆者多年努力從事古建筑保護的經驗,順應未來的防火保護發展潮流和趨勢,歸納提出以下的理念:
(1)主觀與現實的矛盾性及歷史必然性
古建筑在客觀存在的特性及意義上,有理想的一面,也有現實的一面。主觀上我們期望“萬無一失”,而客觀原因使得技術、材料等在現代仍達不到實際的需求,但在人類永無止境的文明及科技發展上,應該肯定理想和現實終將達到必然的統一。
(2)科學的發展思路及世代傳承的客觀性
古人留下的建筑代代相傳,在我們這一代也應傳下去,同時應給子孫后代留出更加安全的空間,但不一定是“一勞永逸”的。我們應為后人運用更好的技術和管理手段打好基礎,同時我們必需提高對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規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從三度時空包括過去、現在、未來的整體思維去研究、分析和實施古建筑的整體保護。
(3)根據古建筑的特性考慮延長其壽命
古建筑也是有生命力和壽命特性的,在整體價值體現上應該是以“古”、“老”來定義。由此,在具體防火安全上應先做好“延年益壽”,再爭取做到“返老還童”,未來再在“長生不老”上下工夫。
(4)同步保護與積極開展不同專業資源整合的重要性
對古建筑防火保護應該以“能做的先做,能行的先行”予以積極推動,同時必須實行全方位、全方面的合作。特別是不同專業領域的結合,才能有效地發揮出整體安全的效益。例如在消防規劃的編制上,應組織城建、消防、文物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歷史性,進行反復的論證,確定科學、合理的規劃方案。
2、古建筑防火工作的幾點對策及措施
現代防火新的理念與技術日新月異,如何確實深入了解其有效的價值并應用于古建筑防火體系是相當重要的環節,現代科學技術及產品除能在現代建筑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外,還可以解決古建筑遺留的疑難問題。
(1)火災危險性分析及安全度評估技術
雖然現代建筑與古建筑發生火災的條件及幾率不同,現代建筑是以大范圍、高密度并不斷發展為特點,古代建筑則是以重點突出、高度分散而存在,但都可以用消防安全工程學的原理,用性能化分析的方法對古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及安全度進行分析和模擬演示,找出隱患所在,確定采取的有效措施,并作為設計規劃的基礎,為防火安全改造工程提供量化的依據。
(2)古建筑引用現代防火分區的劃分概念
現代建筑防火分區的劃分是防火安全體系最重要的基礎,也是防止火災蔓延以及人員疏散的安全保證,是保證結構安全的樞紐。因此,對古建筑也可以根據容易起火的部位為依據,按照實際的距離大小來劃分空間,形成“物理分隔”的縱深防御,再以此空間的間隔,規劃設置各項防火措施及設備,達到防火安全目的。
(3)移動式和固定式滅火設備的配置
利用古建筑防火分區的概念,對于警戒區內滅火設備的配置,即可采用“移動式規劃概念”來規劃設置,用輕便移動式的滅火設備,依事先規劃的關鍵路徑,進行機動支援。另外,再結合警戒區、緩沖區的設立,固定式的滅火設備以及古建筑既有的防火保護設備,形成整體的配置效益,達成由外至內的全方位的防御。
(4)加大對多發致災因素的防范力度
從古建筑最易引發的火災原因分析,以雷擊和人為縱火頻率最高,因此,必須加大對于這方面的重點防范。以北京的紫禁城為例,自建成以來發生的較大火災中,主要起火原因是雷擊。近幾年我國也發生多起因雷擊引起的古建筑火災事故,如2004年發生的山西運城稷山大佛寺火災等。由于放火原因引起的古建筑火災事故也不乏其例,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臨汾市文物建筑堯廟廣運殿因犯罪分子放火發生特大火災,燒毀廣運殿磚木結構建筑一座及殿內堯王等泥塑像9尊,直接經濟損失451.17萬元。
因此,對古建筑必須設置有效的避雷設施。古建筑內的可燃飾物等易燃材料要采取必要的阻燃措施。重點古建筑要落實責任制,加強值班巡邏。
(5)根據古建筑的實際,分階段實施防火措施
古建筑的特性決定了其防火保護是相當具有挑戰性及復雜性的工作,必須從各項專業技術的整合來分階段的實施防火措施,以達到其整體的防火效能。因此,哪些是必須做到的,哪些是能做到的,哪些是技術上做不到而可從行政管理上做到的,都應予以認真的分析研究,并根據存在火災隱患的客觀性和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依資源條件,按優先順序積極予以辦理。例如山西省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中,結合山西的實際,對不同的古建筑分別采取不同的防火保護措施,并通過積極的探索,形成了“政府領導、齊抓共管、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長效機制,走上了良性循環的軌道。
(6)妥善運用古建筑既有的防火資源
古建筑在防火安全上也有程度不同的考慮及設置,無論在防火墻、滅火設施、雷擊防范上或其原設計的安全設置上均有特殊的考慮。我們應該深入了解其設計精髓與內涵,結合現代先進的防火觀念充分加以運用。
(7)應用高科技、新材料,提升古建筑消防安全度
成熟的高科技技術與產品,可在理論分析和實際應用上,解決遺留的疑難隱患,特別是以數值量化的模式,更準確的設計規劃,提升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可靠度。因此,先進火災風險評估技術以及性能化設計與分析,可積極應用于古建筑的防火保護工作。
綜上所述,古建筑物是全人類的財富,對其進行科學的防火保護是全民的責任。以新的認識、新的理念和先進的現代科學防火對策來積極面對當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政府領導、齊抓共管、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確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們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好這些人類文化的遺產和瑰寶,使之代代相傳,流芳人世。